丹諾聯合律師事務所-張浚泓律師

「丹諾聯合律師事務所」係以Clarence Seward Darrow (克拉倫斯•蘇厄德•丹諾)律師命名,丹諾律師一生為了爭取公民權利而辯護、批判不合時宜的司法體制而奮鬥,其著名名言為:「一個人在未定罪前,都是無辜的。」、「我恨罪行,但從不恨罪人」,被公認為是美國最偉大的民權律師,他追求的不只是要打贏一場官司,司法之公平、正義實現更為其堅定不移之信仰,張浚泓律師乃秉持丹諾律師之信念,盡心為當事人謀求最大權益,以實現個案正義。
張浚泓律師曾服務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,對於法院民、刑事、行政訴訟及非訟程序(例如: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之聲請)流程亟為熟稔,且瞭解一般民眾對於不知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之徬徨,是更能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規劃訴訟策略。擅長領域及主要服務項目為:民事訴訟糾紛之訴訟、調解及仲裁;民事非訟程序之聲請及處理;強制執行程序之聲請及處理;家事訴訟糾紛之訴訟及調解;家事非訟程序之聲請及處理;刑事案件之告訴代理及辯護(含警局、調查局陪偵);行政救濟程序(訴願暨行政訴訟)進行;公司行號所涉問題之法律意見書提供;律師函及存證信函撰擬;各類事務之律師見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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